当发生交通事故,人们最关心无疑都是责任,因为责任的划分关系到后期赔偿的承担比例,甚至一些刑事案件的量刑。大家所熟知的比较常见的责任划分情况,主要有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一方主责一方次责;双方同等责任这几种。比较少见的就是责任无法划分这种情况。这种情况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因为现场无监控录像,通过技术手段和证人证言依然无法还原事故情况,所以交通对于责任的承担无法确定,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怎么呢?主要有两个方法:第一就是跟对方协商,如果可以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可以按照协商内容签订和解协议,双方按照协议履行。第二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最终决定双方承担的责任比例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误,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确立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过错原则的规定,而对于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形,没有进一步进行规定如何分配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