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话,这个要看当地的抵押部门的,有的城市抵押部门会收回房产证的原件,然后出具抵押他项权证给银行,等到您还款的时候再去抵押部门解押,然后退回原件。另外有的城市抵押部门则不会收取房产证原件,但是他会在原件备注栏标注该房产已于某某年月日抵押给某某银行,债权多少,原件退还给您,出具他项权证给银行。
2、如果是拿去民间融资借贷,民间融资债权人一般都会拿去抵押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后再放款给您,和银行的手续也是一样的,相信民间融资借贷不会只收取您的房产证而不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房产证可以挂失的,只收房产证不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于设定的抵押物没有优先处置权。
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果有不明白之处欢迎留言,谢谢。码字不容易,希望可以好评,谢谢。
鉴于你这种情况,有很多纠纷在里面:
按照物权法,房产证抵押这属于不动产的抵押,必须要到有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无效。
那位老师因赌博欠了几百万,就把房产证拿去抵押欠款,这个肯定是不合法的。
由于不是商品房,所以买卖存在风险。
由于买卖协议没有公正,因此也存在纠纷。
目前看来解决的办法最好还是通过法律。
应及时将房本挂失,再去补办,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房产主人去办理。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真实情况,主管部门进行查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
房产证补办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刊登遗失声明的整版报纸原件(房产证遗失);
3、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相关证明,如登记表和房产的平面测绘图;
4、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5、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6、其他必须的材料。
温馨提示:
需要提醒的是,房子如果有抵押,是需要申请人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去领新房产证的。
因为没有过户,所以不是你的房子,被抵押了,也没办法.如果房子你已经交清全款,并且已经入住,你就可以起诉房主.并且以此为由拒绝法院查封.
可以到法院去告金融部门,哪家来封你家就告哪家。代款得夫妻双方一起到场才能办理,你前妻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代款是违法的,是无效合同。谁给她代款谁自己负责,与你没有关系。你大可不必给他们让房。没必要。这笔代款你不成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