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外伤病停职期间不计入工龄符合劳动法吗

2025-03-21 23: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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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职工工伤的停工留薪期、职工因病医疗期、婚丧产假都应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工伤的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不计算工龄是不合法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侵犯了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理由如下:

一、职工工作属于在工作中受到的事故伤害,是产业伤害,其停工留薪期是劳动保障待遇是法定待遇,工资待遇是不变的。

二、职工停工留薪期还属于劳动合同期,并没有解除或中止劳动合同关系。

三、职工停工留薪期还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实行养老保险统筹后的缴费年限即工龄年限。

四、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还没有法律法规作出将“职工工伤的停工留薪期、职工因病医疗期、婚丧产假”不作为工作时间计算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回答2:

不合法,只要合同没解除就应该缴纳社保并计入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