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跟母亲离婚了,我判给了母亲,父亲后面重新结婚了,买了套房子,那阿姨有个儿子,房子还是自己的吗?

2024-12-02 16: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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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父亲的一切肯定不都全是你的。如果将来有立遗嘱的前提下,一切会按遗嘱写的来执行,上面写着哪些有你份儿的就有你的,没有写就肯定没你的份儿了,写的是什么就是什么,你没反对的权利。但如果没立遗嘱的前提下,一旦你父亲过世了,属于你父亲那部分的财产,将会有一部分会是你的,至于要多少,就得看到时候仍旧在世的合法继承人有多少个了。合法承继人的身份包括你父亲的父母(就是你的爷爷奶奶),你父亲当时的合法配偶(就是当时仍旧与他是合法夫妻身份,正式领过结婚证的人,所以并不一定是目前这位阿姨的),你父亲的子女(就是你,跟将来有可能出现的其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以上这些人都是合法的承继人,他们全部人都有资格去承继你父亲剩下来的财产,如果你父亲在没立遗嘱的情况下去世,他的财产将会由以上的人平均分配掉。所以按规定,你只能分到部分属于你父亲的财产而已。

而对于以上的情况,你父亲的子女的那一部分。如果你父亲现在与另外的人结婚登记了,对方是带着孩子与你父亲结婚的前提下。这孩子在法律上会直接变成你父亲的继子女,与你的身份是一致的。至于他有没有权利分到你父亲的财产,就得看你父亲与他母亲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这孩子成年了没了。如果还没成年,那就是需要你父亲继续抚养,他就有合法的承继权,将来他也需要跟你一样履行赡养你父亲的义务与责任。但如果那孩子已经成年,不需要你父亲去抚养,将来他是可以不履行赡养你父亲的义务与责任,但同时他也没权利继承你父亲的财产。关于这一点,你自己可以去确认一下的。但是,如果你的父亲将来立遗嘱说要分一份给他的话,就按遗嘱上说的执行了。

至于那套房子,如果是你父亲与那个阿姨结婚前买下的话,那房子是属于你父亲的个人婚前财产,法律上那个阿姨跟他的儿子是没份儿的。除非之后房产证上加了他们的名字,否则如果你父亲一旦与这个阿姨离婚的话,房子是没她跟她儿子份儿的。但是如果房子是在你父亲与那个阿姨结婚后买下的话,这房子就属于他们之间的共同财产,无论钱是谁出的,房产证写的是谁的名字,这房子他们是共有的,产权是会自动一人一半。将来万一你父亲与这个阿姨离婚,就只能拿到一半的房子产权而已。而将来如果你父亲去世的话,继承人也只能拿属于你父亲那一半的产权来继承而已。而且如果当时那个阿姨仍旧是你父亲合法配偶的话,她除了自己手上那半份产权外,仍旧能从你父亲那一半产权当中再分到属于自己可继承的那份的。

以上详细的解释自己慢慢看,慢慢理解去吧。反正可以告诉你的是,除非你父亲一早就立了遗嘱说一切属于你,或者说除了你外,所有继承人都不在世了,否则肯定只能要到一部分而已。

回答2:

如果父亲过世前仍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且最终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该房产先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你,你父亲的配偶,他们的孩子都对你父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回答3:

不是,他现在的家人也有份!

回答4:

基本不是你的。如果你父亲没有立遗嘱。那就没沾边。

回答5:

no按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