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要有事故认定书才行。无论你个人还是保险公司赔偿,都要根据责任认定,不然这钱出得没根据。
个人觉得你提出的建议还算合理,但是这人不太讲理。给你个建议:对待这样狮子大开口的人,你要做到“两不一无”,不探视、不垫付、没有钱。让他起诉你和你的保险公司。你连面都不用出。判多少钱,保险公司支付多少钱,你省心省力。前提是你有第三者和不计免赔。
有用记得采纳。
不要再给钱了,协商不成,等对方起诉。
不垫钱,让她自己出钱,她未必还会一直赖着不办理出院手续,因为花的都是她的钱。
而这些多花的不合理消费,走诉讼法院不会认定。
另外多花的这部分,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
另外,如果协商的话,必须要通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不会全部认可。
你根本不用担心,这种小事故,根本无所谓。
你在这件事中干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没有立刻就报警,导致没有事故认定书,只能事后补出事故证明。
你自己先报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