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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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你的医疗期满,单位是可以根据你的病情,
另行安排一个你力所能及的轻一些工作。
如果你还是不能做,
单位是可以按照第40条,第一项,和你解除劳动关系的。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三项,第47条,
给你经济补偿,
按你的工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
如果单位不是按照你的病情安排适合你的工作,就把你辞退,
是违法和你解除劳动关系。
应该按照你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你两个月的工资。
或者你可以不要赔偿金,要求单位继续和你保持劳动关系,
以劳动合同到期为止。
【6】如果单位是违法辞退你,
不是按照第87条,每满一年工龄,给你两个月的工资
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