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公务员报考条件是什么?

2024-11-27 13: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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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20年,河北省公务员报考条件有以下几项,年龄不超过35周岁,就大专以上学历,没有刑事犯罪前科,不是在职的公职人员等等

回答2: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7日至2001年4月2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其中,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所、管教所人民警察职位以及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还须符合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印发),具体包括: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无色弱),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另外,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达到规定的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印发)。以上文件附后。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于2019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的学历)。
8、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4月26日在本网公布,详见本公告附件《招录职位及报考资格条件一览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体为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关于部分职位招录条件的说明
1、招录职位条件中要求的报考者为“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9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6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2、招录职位条件中要求的报考者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2018年退伍、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2013年及其以后从河北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名单由省级主管部门提供。
3、设区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职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职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或B类;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只可在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报考。
4、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4月(含4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计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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