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搞明白使用权是否有继承(危房改造了,怎么会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呢?)难道之前的房子产权就不属于他们?。2、如果你们都没有产权,而这个房子应该是由当时的管理部门来确认这个房子是否继续租给你们。(应该是房管所或者企业内部)。3、如有有人没有房子住,这个可能够条件继续租赁,如果你们都争,恐怕最后很难办,说不定别人只有收回。麻烦你详细点说。房屋的产权和使用权性质和历史成因。
不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