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名下没有财产,离婚后可以提出要赡养费吗?

2025-03-22 17:41:5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可以起诉要赡养费,至于对方是从父母那里拿给你还是他自己有无工作,只要赢了,就一定会付赡养费,如下参考:

  就赡养费来说,并不是离婚就一定拿得到的,但在以下条件下,可依法向对方请求给付赡养费 ? 请参考以下条文:

  第1057条
  夫妻之一方,因离婚而生活陷於困难致无法维持生活者,得向他方请求赡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生活陷於困难:

  夫妻之一方於离婚后,因照顾共同生活之未成年子女,致不能期待其从事足以维生之工作时。
  夫妻之一方,因年老、疾病、伤残或精神耗弱致不能期待其从事足以维生之工作时。
  夫妻之一方因结婚、育儿或从事家务劳动而中断工作,致不能期待其於离婚时立即从事足以维生之工作时。
  第1057条-1
  依前条规定负担赡养义务者,得依其财产收入、营业收益情况及其他扶养义务之负担支付赡养费。

  第1057条-2
  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认对於赡养义务人显不公平者,不发生赡养费请求权:

  结婚期间在一年以下者。
  赡养权利人对於他方或其直系亲属犯罪而受徒刑之宣告者。
  赡养权利人因自己轻率而造成困难者。
  其他重大之事由。
  第1057条-3
  赡养费支付之数额,依婚姻关系存续中之生活程度定之。
  法院应审酌下列各款情形,决定赡养费之数额:

  双方之财产、年龄、身体及健康状况。
  双方之社会地位与生活水准。
  赡养义务人应负扶养义务之人数。
  造成婚姻破裂之责任因素。
  结婚之久暂及对家庭之贡献。
  其他影响赡养费支付之重大事由。
  赡养费义务人应一次支付赡养费,但法院得依赡养义务人之声请命其领担保定期给付之。

  第1057条-4
  赡养费请求权因赡养权利人再婚或死亡而消灭。

  1、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第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2、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3、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无有影响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回答2:

当然,你只要拿出证据证明,你公婆名下的财产有他的一部分,同时出具他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也就是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起法院公诉,让他支付抚养费,而不是赡养费!

回答3:

离婚了没有赡养义务的哦,只有财产分割。
如果你老公没有收入,这样离婚你没财产可分的。

回答4: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