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籍贯的填写:
1、一般填写出生地。 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比如:上海市浦东区。或者:安徽省阜南县。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上海(沪)或者:浙江(浙)
3、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并不是你现在住的地方。
4、籍贯也不是你户口本的所在地,比如我们之前在湖南出生后来户口迁移到北京去了(那么我们的籍贯依旧是湖南的‘’湘“)而不是北京的“京”。
5、籍贯一般都是从父籍,个别从母系的。这个要因人因事而异。一般在填写表格的时候,我们都是直接填写省市的简写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户籍与籍贯的区别
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和某些在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建设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发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贯地不是户籍地,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开放后或在中国的计划经济时代按照当时国家的分配从外地迁移或近代时才移民到新地方的。
按几千年来的中国的传统的说法,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籍贯一般从父系,个别从母系的;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地域划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籍贯
籍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从父、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现在的地域划分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没有明确规定几代,但“祖辈的长久居住地”这个定义,对于绝大多数人应该还是很容易确定的。
祖父的出生地这一说,是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里产生的一个歧意,后来的历次文件都把这一说法取消了。
户口簿上一般照抄父亲的,对于一般老百姓管得不是很严,乱填的不少,出于各种原因通过各种渠道改掉的也不少。
”籍贯”填写方法介绍: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是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的解释,
1、祖父的长期居住地,大多数与祖父的出生地、户籍地是一致的。如果祖父出生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也最好填写长期居住地一致的出生地或者户籍地作为籍贯。
2、还是无法确认的,可以综合祖父往上直系亲属的籍贯、祖父的出生地与户籍地、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的具体情况,向管理使用该资料的单位或部门咨询,一经确认,非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动,以免因档案资料的矛盾冲突带来新的困扰。
3、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的。
扩展资料
籍贯(the permanent place of residence of someone's great-grandfather and paternal ancestors ),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参考资料:籍贯——百度百科
个人简历里籍贯一般填写省加上县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包括县、区、县级市三种。
按照规定,有以下情况:
1、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登记填至县级行政区划。
2、不能确定祖父居住地的,随父亲籍贯;
3、不能确定父亲籍贯的,登记本人的出生地。
4、若父亲是外国人或《出生医学证明》未记载父亲信息的,随母亲籍贯。
5、弃婴等籍贯不详的,登记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外国人,登记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