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证能等同于“身份证”吗

2025-03-20 13:15:32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否则不能在银行开户,这对需要经营的组织来说是难以相信的,似有行政垄断的嫌疑。
  从1989开始,国家成立了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计委、国家科委、民政部、人事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局、国家税务局、国家信息中心等10个部委组成的全国企事业社团统一代码标识制度领导小组,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编制并颁发覆盖全国所有单位的终身不变的法定标识,目的是便于政府信息化管理的需要,减少经济普查成本。
  对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来说,相当于取得了一个“身份证”。
  但是,居民身份证的管理有专门的法规,组织机构代码证目前没有专门立法,在近二十年的运作中《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码证管理办法》已经严重滞后,致使各省市执行有所差别。
  百姓对进行组织机构代码证高收费年年年检,颇有微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年一度的年检,与国家质监部门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是一种重复,是一种资源浪费,是一种行政效率低下的表现,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负担,没有充分体现政府服务为民的理念。
  深圳市政府已经有所改进,停止执行组织机构代码证每年都进行年检的死规,只有在组织机构单位信息项有相应变更时,才需要交相应的工本费,在吉林省补充规定了经省政府批准的单位可以不进行定期验证,说明执行国务院管理办法有了例外,这些改革举措可以倒推国务院尽快决定改革动议,早日惠顾百姓。
  组织机构代码证应该真正变成身份证,取消年检制度。换证、取消正码应同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同步,不应该设立罚款规定。据有关媒体部门统计,拒绝、拖延组织机构代码检验或注销手续的组织数字可能大得惊人,大众一般认为组织机构代码是国家机关实施的管理行为,管理费用不应由组织承担费用,况且这种管理完全可以划归工商管理部门利用自身的信息系统代劳,只是再进行一次信息交换、汇总、统一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