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你在公司工作3年,折算出的年休假天数为五天。职工要求休年假是合法要求。当然,你也可以与选择不休年假,但是单位应当支付你3倍的工资补偿。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当然如果你想休年假的要求没法得到单位的同意,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或者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