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辞职就是合法的,单位不批,可以保留好提交书面申请的相关证据,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四条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说,到期后即可以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到劳动局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提前书面申请即可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