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给予拘留。毒死蜱、三唑磷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