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暂行条例》
1,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拓展资料:
1, 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的目标。2014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 2015年10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以法治助推新型城镇化。。
3, 《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在内的多个地区已经开始实行居住证制度。广东为居住证持证人列出了15条待遇,持有居住证的境内人员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报名参加广东省内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则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将可以获得120分的加分,这意味着这类人才将可以享受包括子女教育在内的多项公共服务待遇。
4, 《居住证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发布,共23条,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依据,以各地已出台的居住证制度为参考,注意与户口、身份证制度的比较,突出居住证的赋权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
5, 《居住证暂行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居住证暂行条例》
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
2、提供申办材料
3、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
4、领证
15个工作日后,去办理地点领取。
注意:每年签注一次。逾期未办理签注,使用功能中止
办理材料
流动人口申领《浙江居住证》应满足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登记满六个月,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相片,并对照居住证申领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须提供:
在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
根据不同就业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满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租协议);
(2)满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系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或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相应年度报告和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
(2)满1年以上的《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
(3)满1年以上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或证件;
(4)满1年以上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或《杭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以及《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
二、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须提供: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等自购房权证;未取得上述权证的,须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无自购房而租赁他人合法房屋的,须提供:
(1)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
(3)《居住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
(4)属国有土地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杭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5)属集体土地的,提供街道、乡(镇)出具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排查表》;
三、符合连续就读条件的,须提供:
《普通中小学基本信息表》或《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连续就读证明》或《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学生连续就读证明》;
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针对下列情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属学龄前儿童的:
父母双方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父母双方在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
居住在出租房的,还须提供家庭在市区无自购房的承诺或证明;
(2)2017年及之前已在杭州市区小学、初中就读的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父母亲双方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父母亲至少一方市区连续缴纳满1年以上(不含1月以上中断缴费或补缴)的社保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