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这个幸福是整合、综合意义上的纯幸福、净幸福,或者说是整体上对社会、对自己带来的快乐大于痛苦的幸福,或者说好处整体上大于害处的幸福的话,那么为了这样的幸福就什么都可以做。因为从存在哲学、唯物辨证法哲学或任何流派的哲学来看,人类最终的、最大的目的都是为了社会整体国民的幸福或国民的最大限度的快乐幸福!
老子说:要幸福就要无为,无为而无不为,抵达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