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不足500人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20人;人口500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30人。规模特别大的村,村民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80人。表决时,应当有原推选单位一半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并经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