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上公布并征集意见,"三步走"的做法、学生异地高考所需资质仍与此前通知保持一致。
《实施方案》显示,父母一方符合社保等条件即可,租房也是稳定住所。而且家长递交证明,或不用多头跑了。
社保要五种险种证明
《实施方案》称,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4年起可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2016年可报名参加高考。但报考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3年以上居住证、连续3年社保缴费等六大门槛。
合法稳定职业、住所等如何认定?《实施方案》规定,进城务工人员在广东省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在人力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或在广东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他商业活动都可以被认定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母双方是否都要符合条件?《实施方案》称,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人具备条件即可。
此前,租房是否为稳定住所成家长关心问题。《实施方案》称可凭借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材料证明其合法稳定住所,租房也在其中。就业地和居住地不同怎么办?将由居住地房屋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相关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协助办理审核。
而社会保险则要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险种的证明。参加社保累计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子女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另外要注意,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使用户口簿上的现用姓名报名,与身份证名字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