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根斯的童年对《雾都孤儿》的影响

2024-12-03 2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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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一直以擅长刻画贫苦无助的孩子形象,以及描绘他们艰难的生活和不幸的遭遇,而在小说界久负盛名。在他所著的众多小说中,《雾都孤儿》最能表现他写作风格上的这些特征。事实上,狄更斯笔下描绘的主人公所遇到的艰难和困苦,都是他个人亲身经历的写照。在狄更斯的童年时代,父亲因欠债而坐牢,他只能靠自己谋生,在一家生产黑鞋油的仓库里装鞋油盖子。

狄更斯一直没有忘却童年时代艰难困苦的生活。尽管他成了名,并有了孩子,但昔日的经历还是不断影响着他的家庭生活及对子女的教育。从1837年至1852年,狄更斯夫妇共生育了10个孩子,9个存活下来。对孩子们来说,狄更斯可算是一位严厉的父亲。他制定了严格的家规,并得到他妹妹的协助,要求每个孩子都必须遵守,以保持家中秩序井然。比如,每天早晨,他总要抽空检查屋子是否干净整洁,除此以外,他还查看房间里的小摆设、饰物是否放在适当的位置。

狄更斯成名之后,不仅要抚养众多的孩子,还要负担、照顾他的双亲及兄弟。生活的压力和重担,使狄更斯精疲力竭。直到1858年,狄更斯与妻子分手,与情人同居并由她照料家庭后,他的压力才小了许多,体重也增加了。1870年,狄更斯58岁时离开了人世。从很大程度上说,他的去世是工作过度的结果。事实上,在他稍早些时的旅行中,就因疲劳而处于半瘫痪状态。但他继续写作,为人们留下了一批优秀的文学作品。

狄更斯的9个孩子,尤其是儿子,因为是在父亲的高度权威及严格的家规下成长起来的,对父亲一直充满着敬畏。狄更斯去世前,陪伴他多年的儿子凯特说:“事实上,我觉得父亲犯的唯一的错误,是他生育了太多的孩子。”对此,狄更斯也表示赞同:“我一想到抚养这些孩子所要的开销,心里就发慌,有时害怕得连头发都要竖了起来。”

狄更斯生前写信给正在剑桥大学读书的第六个儿子亨利。他在信中写道:“我想你明白,我是如何辛苦挣钱养家的。而且,你也很清楚,自出生以来,我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资助。为了照顾家庭,我已是身心憔悴,而你那昂贵的学费,对我而言又是另一个重负。因此,我确信凭借你在大学所学的知识,你一定能尽力发挥自己的才能,使我能够早日从你加给我的重负中摆脱出来。”也许正是出于父亲这种言辞的压力,第二年,亨利赢得了奖学金。起初,狄更斯对于亨利告知的这个消息装作无动于衷,后来,他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喜极而泣地对亨利说:“好样的,愿上帝保佑你”亨利大学毕业后,进入政府部门工作。因成绩出色,他还被册封为爵士。

不过,狄更斯其他孩子的境遇远远不如亨利。长久以来,由于狄更斯过于严格的管教,使孩子们丧失了独立进取的精神,这令狄更斯非常失望。作为父亲,他只能替孩子们安排工作。

在9个孩子中,狄更斯最喜爱幼子爱德华。但是,爱德华16岁时,狄更斯武断地认为他不适宜在英国找工作,坚持要求爱德华选修农业课程,不久将他送往澳洲。在澳洲,爱德华和他的哥哥早年投资绵羊养殖业,遭到失败。后来,爱德华却有幸当选为澳大利亚国会议员。有人批评他是凭借父亲的名望,才在政界站稳脚跟。爱德华对此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伟人的孩子大多比不上他们杰出的父亲。因此,你根本不可能在同一代人中,发现两位查尔斯·狄更斯。”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像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
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回答2:

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奥立弗·退斯特。十年后奥立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的人原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作者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实议作家,一生写有十多部长篇小说,他写作《雾都孤儿》时,年仅二十五岁。这部小说曾被改编、拍摄成多种电影、电视片,放映和播映,影响广泛、深远。

作者简介 ······
查尔斯·狄更斯生于英国朴次茅斯一个贫苦家庭。他一生写有十多部长篇小说,被称为杰出的语言大师。他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他笔下的人物风貌和语言风格,都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雾都孤儿》(即《奥立弗·退斯特》)是狄更斯的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位置。

回答3:

光是目录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