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会失去房子么?

2025-03-23 18: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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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个人的几点意见,仅供参考:
1、对于那2处房子,由于土地证上和产权证上的名字是你爷爷的,所以你们首先可以主张,这个房子是你爷爷的个人财产,而不是你奶奶的财产,因此你奶奶只有继承权,而没有处分权。你爷爷没有留下遗嘱,因此你奶奶和他的三个孩子都有继承权,每人可以占有1/4的遗产,如果是2栋房子的话,每个人可以占有一半的。
2、如果不能认定为房子是爷爷的个人财产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其中一半是属于奶奶的个人财产,另一半才作为遗产在奶奶和三个儿子之间继承,那么对于这2栋房子来说,奶奶就占有1.25,其他三个孩子各占有0.25。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奶奶再加上小儿子就占有了绝对的份额,对你们就很不利了。这个时候你们可以这样来主张权利:由于大儿子在原来房子的基础上进行了加盖,因此对于加盖的这部分房屋,是属于大儿子的个人财产,由于加盖的行为使这栋房屋的价值增加了一倍还多,远远超出了原来的房屋价值。原来大儿子对房子的份额是1/4,那么在这栋加盖后的房屋产权里,大儿子占的份额就达到了一半以上,根据加盖的情况来看,几乎占到了3/4了,因此对于这栋房子来说,大儿子占有绝对的权利,要想对这栋房子进行处分,必须经过大儿子的同意,没有他的同意,其他共有人是无权对房子进行转让、赠与的。
3、明白上述关系后,你们首先要主张第一种情况,如果第一种情况法院认定了,对你们就比较有利了;如果法院不能认定第一种情况,那么就采用第二种依据进行主张权利,这个时候就需要律师进行充分的辩论了;如果法院连第二种情况也不认定的话,那么你们就真的很被动了,法院很可能会判决允许奶奶对房子进行处分。但是即使在这个时候,你们也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奶奶要处分房子的话,必须补偿你们对这栋房子享有的份额,由于你们实际占有的份额是1/4,再加上对房屋的加盖,你们都可以要回这些补偿的。
4、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家务事有时候又是不断不行的。建议还是先协商吧,如果真的协商不成的话,还是要找个律师的,不过要找个好点的律师代理进行诉讼。
个人的一点意见仅供参考,有问题请继续补充提问,祝你们好运!

回答2:

一家人,上法庭多伤和气!!!

作为老大,吃点亏又没什么

小儿子这样做也太过分了,充分收集房子买的时候的证据,以及自己盖房子的证据!!!

不到太过的时候别上法庭!!!血浓于水呀

回答3:

这事清官难断.
不上法院,就自己商量.
上法院是这样:爷爷去世,奶奶继承一半.其余各子女平分.所以说,你父母不会什么都没有的.

回答4:

你爷爷去世后他的个人财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你奶奶无权处分你爷爷死后留下的遗产以及你爷爷在世时与你奶奶的共同财产~~~~你奶奶只能就你奶奶继承的部分行使处分权~~~~具体建议去找律师咨询~~~~

回答5:

关系太复杂了.根据构成问题的作如下回答:
1.爷爷的二处房产,奶奶是第一继承人,所有的子女(3人,二男一女)都有继承权.
2.如果要分割房产,你奶奶占1/2产权.二子一女共1/2产权.
3.所有后来新盖的房产,原则上应该谁出钱的归谁所有.但如果有争执,则应以凭证为准.
4.如果法庭审理,大体会按上述情况办。如果你家后盖的房子留有书面凭证(那怕是当时用工用料的凭证),你就更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