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三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没问题,你需要的是收集已经告知用人方的证据。只要可以证明已经尽到提前告知义务,时间到了不论是否有人都是可以离职走人的。劳动法没有规定离职必须要用人方批准。其次,至于工资问题,如果对方拖欠工资不发,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想走就走,不过如果你没有其他事着急要走的话,可以等到有人交接了再走,职业素养问题,而且公司也会感激你的,对自己也没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