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中规定的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 按照合同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转移货物所有权。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该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利要求)。货物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转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