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大王爱迪生最为大家熟悉的就是发明了电灯泡,然后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还有很多我们听到的关于爱迪生的故事又都是真实存在的吗?如果不是,那么真相又是什么呢?
电灯的发明史,最早要追溯到1801年。这一年,英国一位名叫汉弗里·戴维的化学家在他的实验室中用铂丝通电发光,当然,这并不是电灯泡。几年后,汉弗里·戴维发明了电灯最早的雏形——“电烛”,利用的是两根通电碳棒之间发生的电弧来照明。
1854年,在美国,一个名叫亨利·戈培尔的钟表匠,将一根碳化的竹丝放在真空玻璃瓶中,通电发光长达400个小时,世界上第一个电灯泡由此诞生。不过,亨利·戈培尔却没有及时申请专利。
1860年,英国化学家、物理学家约瑟夫·威尔森·斯旺也发明了一个碳丝电灯泡。不过由于当时真空技术不发达,斯旺的这个电灯泡处于半真空状态,使用寿命很短。因此,直到1878年斯旺才发明出用碳丝通电发光的真空灯泡,并申请了专利 。
而爱迪生对电灯泡的研究,相对来说要晚得多。1874年,加拿大的两名电气技师也发明了灯泡并申请了专利,他们采用的是在玻璃泡之下充入氮气,以通电的碳杆发光。不过,这两名加拿大电气技师因为没有钱继续完善这个发明,便于1875年将电灯专利卖给了爱迪生。
斯旺
爱迪生在取得这个电灯专利后,便开始尝试改良灯丝。通过不懈的努力,爱迪生在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之后,终于在1879年制造出一个可以亮45个小时的碳丝灯泡。次年,爱迪生在不断的改良下,又制造出了可以连续亮上1200个小时的碳化竹丝灯。
但是,为了争夺电灯的发明权,斯旺在英国将爱迪生告上了法院,但后来他们在法庭外和解,并在英国创办了一家联合公司。最后,斯旺还将他的所有权益和专利都卖给了爱迪生。
在美国,由于亨利·戈培尔早在1854年就发明出了碳丝白炽灯,因此美国专利局认为爱迪生的发明无效。最后,爱迪生从亨利·戈培尔的遗孀那里将专利买下,才获得了碳丝白炽灯的专利权。
因此,爱迪生其实只是改良了电灯。但由于他发明了发电机、绝缘电线等设备,以及他大量生产碳丝白炽灯,将电灯推广到普通百姓家中,极大地改善了大家的生活方式。因此,爱迪生才被公认为是电灯的发明人。
电灯的原理很早就有人提出来了,就是用电通过导体,使得导体发热,当热到一定程度时,就发出白光。但难处在于,要使导体发出白光,需要非常高的温度,而大多数金属还没有达到这样高的温度就都会被融化了,即使不被融化,在那么高的温度下,金属很容易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反应而被烧毁。爱迪生就是通过千百次实验解决了耐高温和抗氧化问题而发明电灯的。
爱迪生发明的电灯的特点是:
1)灯丝是一种廉价的材料:碳化的纤维(简单说来,就是烧焦的棉线)。这是爱迪生经过千百次实验找到的一种能耐高温、能导电的廉价材料。这为电灯的推广奠定了基础;
2)灯泡是真空的。 爱迪生改进了抽气机,制造了真空度很高的灯泡(绝对真空无法达到),隔绝了空气,解决了抗氧化的问题,使电灯的寿命达到几百小时以上。
当然,现在的灯泡和爱迪生时代的很不一样,灯丝不用碳化纤维了,用钨丝(钨是一种耐高温的金属,做灯丝灯泡的寿命更长),除真空的外,可以用充满氮气和惰性气体的灯泡(氮气不会与钨丝发生化学反应)。但基本原理是一样的。
各式各样的电灯使世界大放光明,把黑夜变为白昼,扩大了人类活动的范围,赢得更多时间为社会创造财富。
(2015·随州)1879年,纽约一家报纸赞叹某一发明时说:“这是一个阳光球,是真正的阿拉丁神灯。”这一发明是指耐用碳丝灯泡。
不是,爱迪生只是改良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