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受伤保险公司不予报销,打架属于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所产生的伤害,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打架受伤意外险当然不能报了,这种故意打架的都不在意外险之内的,这属于人为的故意打架事件。
看一下意外险的免除责任,通常都有这一条。
这个是不给报的。打架斗殴肯定不属于意外。
这个应该可以吧,还真没这么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