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项是可以认定无效的,因为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而且为劳动者交纳保险费是国家的行政规定。用人单位不办保险侵犯的不仅是劳动者而且还有保险行政部门。所以劳动者即使写了放弃的声明也是无效的。第二项,应当认定有效。因为赔偿的客体是个人,是个人的权利,权利当然是可以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