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4-11-28 02: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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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机构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2.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5.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6.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7.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都会主持调解,当事人应当全面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选择是否进行调解。

回答2:

(一)仲裁前做到心中有数。
即事先对纠纷的性质及相关的法律依据有个基本的认识,对能否仲裁、胜算的把握等做到心中有数。
(二)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可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包括如下四种: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的仲裁委员会和市辖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此外,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规定,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执行,也可以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四)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起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情况,比如发生地震、洪水、战争等客观情况,当事人无法完成在仲裁时效内应当完成的行为。
所谓“正当理由”主要是指工会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劳动者患有重大疾病影响其行使权利,如发生交通事故、身受重伤、突然患病住院等。
(五)仲裁裁决的生效及强制执行
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未向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当事人必须先提出申请;
申请执行的根据必须为生效的仲裁裁决,未生效的裁决法院不予执行;
必须是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或没有履行诚意而故意拖延时间;
仲裁裁决书必须是正确的。
(六)生效裁决书、调解书不予执行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七)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回答3: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回答4:

法律分析: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