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内注射。1.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肉注射,300~600万IU/日,连用4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2.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肉注射,300~600万IU/日,连用4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3.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00万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环鸟苷。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4.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00~300万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00万IU/次;5.毛细胞白血病:200~800万IU/m2/天,连用至少3个月。医生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通常经过1-2个月的治疗后表现出疗效,其后可进行间歇治疗,使病情长期缓解;6.慢性粒细胞白血病:300~500万IU/m2/天,肌内注射,可与化疗药物羟基脲,Ara-c等合用。血象缓解后可进行维持治疗,隔日注射一次,9-10个月后细胞遗传学指标可有缓解。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或联合用药;7.多发性骨髓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00~500万/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VMCP等化疗方案合用。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或联合用药;8.恶性黑色素瘤:每次600万IU,肌内注射,每周三次,与化疗药物合用;9.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剂量为300-500万IU/m2,肌内注射,每周三次,并与CHVP等化疗方案合用。根据不同患者的耐受性,酌情将剂量逐周增加至最大耐受量,8-12周为一个疗程。若未出现病情加剧或严重的不耐受反应,这一剂量应持续治疗至少12个月。医生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10.肾细胞癌:600万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11.艾滋病相关性卡波济氏肉瘤:5000万IU/m2/天,连续5天,每次静脉滴注30分钟。至少间隔9天再进行下一个5天的治疗期;12.基底细胞癌:500万IU,瘤灶内注射,3次/周,3周;13.卵巢癌:500~800万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