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几种情形。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12315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热线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 益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市场和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
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的投诉并非所有投诉都予以受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l、因经营者之间的买卖而产生的纠纷;2、消费者个人之间私下买卖产生的纠纷;3、商品销出去之后,超过商品保修期或者质量保证期的;4、消费者购买走私商品的;5、消费者所购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但没有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6、消费者所购商品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除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损害的;7、消费者对被投诉方主体不明确的;8、消费者与经销商争议双方曾经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完毕,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9、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已经调查和处理的;10、消费者的投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