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所以按你说的情况,工商局是执法有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这是正解!
你好,涉嫌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处罚
你的品牌是否是中国驰名商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