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公证给离婚的老婆但没过户,法院可执行拍卖吗?

2025-04-05 17: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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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要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是不合理的。如果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屋,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在实践中,如果房屋是别墅或者豪宅等,则不属于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能会要求变卖房屋,换成普通住宅,剩余的钱款用作偿还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