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医生“开错刀”误将右脚当左脚,医院是如何回应的?

2025-03-21 07:36:4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医院发言人发言人表示,院方事后已暂停涉事医生所有手术预约,直至其诊所的预约及术前咨询指引得以改善为止,院方也会与各专科医生商讨提升手术预约安排的适当措施。另外,院方已于24小时内将此个案通知卫生署。

据香港“星岛网”21日报道,香港山顶明德国际医院发生严重医疗失误事故,一名患者原本要进行左足踝移除碎骨手术,但医生错误地在右脚开刀,医生术后才知出错,病人于次日又接受另一次手术。

扩展资料:

卫生署提到,今年5月22日收到一间私家医院上报一宗医疗风险警示事件,涉及一名31岁男患者于5月21日在错误的下肢进行了关节镜手术。卫生署在接获通报后随即作出跟进,并要求院方四星期内提交调查报告。

报道称,院方已向卫生署提交调查报告。卫生署审视医院提交的所有资料后,未发现证据显示医院在房舍、人手、设备方面违反《医院、护养院及留产院注册条例》(第165章)或《私家医院、护养院和留产院实务守则》的要求,因而导致这次事件。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错得离谱!香港一位医生“开刀”后发现误将右脚当左脚

回答2:

香港医生开左刀将右脚当主角,一血时候回忆,这个肯定是医院的失职,他们应该会进行赔偿的。

回答3:

看你的问题,应该是有执业证和相关资质的医生在执业的医疗机构进行手术,看不出来有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应存在行政处罚。但医生在诊疗行为中开错刀,一般认为是过失,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医疗事故罪,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医疗机构而不是医生对患者承担民事责任(医生的诊疗行为是职务行为)。至于医疗机构对医生的处分是内部责任,不是行政和司法处罚。
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