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这个情况从法律层面上是应该给予退还的。因为学费是你和学校之间的契约,如果学生已经不在这所学校就读(无论因为何种原因,只要是这个契约合同失效,就应该相应的进行退还)因为学生已经再没有接受校方老师的管理和教育,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双方义务已经解除,因此,应该按照没有上完的时间把学费给予退还。
这个问题你应和学校去协商,不用那么严格的退一半,但是退款是应该的。如果对方还是很同意,你可以先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教育局反应这个情况,从行政层面先进行解决。实在不行只能提请诉讼了。但总体来说,学校无理由不退还这半学期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