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下来的时间如果在婚前的话,房子算婚前财产,如果想加名字的话可从新过一下户(前提得你老公同意),如果不能征求他同意的话就只能先保留一些单据做不时之需!
就目前证据而言,该房产权确实不算你们的共同财产,但对你不公平。
你老公如果是善解人意的,且很在乎你的话,你不妨直接与他撒撒娇,提出要求。简单的方法就是他把收入交给你,还贷从你个人账户转出,重要的是 留有可查的证据;
否则,不管从谁的账户转账,只要该证据你可掌握即可,而且时间是在你们婚后共同生活的期间。
如果现在婚姻已经亮起红灯,但还没有掌握还款证据,事情就有些麻烦,建议直接做个法律咨询。
祝你顺利,有个好心情!
你老公婚前的不算共同财产。除非你提供证明。比如资金的划款什么的。
加名字是不能的。可以让老公写个授权或声明,你留存。
同时建议你保存还款凭据,比如从你的个人账户内转款到还款账户一类的证据。
祝你们夫妻和睦、幸福
去房管局就能办了 你老公愿意的话 可以打电话去问问具体手续 平时留一些还款的条 还有你取工资的条 就是你们一起还款的一些证据。。。。不知道你想这些干啥 过不下去了啊。。。。。。
如果婚前买房子的钱是由婚姻一方完全承担的,此房子应视为婚前财产,如果保存着当初的原始单据和合同,能证明在双方领取结婚证前就已经取得房产所有权而对方又不能提供证据表明自己在此房产中有现金的投入,房屋产权应该归婚前买房人所有。
房产证在婚后办理,不表示此房产就一定是属于婚姻存续期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即使没有作婚前财产公证,法律也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这样的话,以现在的政策看,要看产权证下来的时候(就是领产权证时),添表时是个人财产还是那时已经结婚了(领证),添的是夫妻共有。你们买房子和产权证下来有个时间节点问题。就是产权证下来时你们有结婚证并在领产权证时添的是共有财产,那假如离了也是共有财产,无论写谁的名字。但反之,应该就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了。你的名字是加不到合同书上及产权证上的。但可以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做个产权公证。如不做任何公证是对你不利的,具体的财产分割问题问问法律机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