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阳工伤人员 伤 残 津 贴调整办法还没有出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 伤 残 津 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变化和生活费用等情况适时调整,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从各地实践,工伤职工 伤 残 津贴调整一般都在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201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虽然已经确定按6.5%调整,但除上海市外,各地具体方案尚未正式出台。贵阳工伤职工 伤 残 津 贴调整办法也还会有一段时间,但增加 伤 残 津贴可以确定,请耐心等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条 伤 残 津 贴、供养亲属 抚 恤 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一至四级2016年是否调整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尚不确定。
目前,尚无一至四级工伤职工2016年调整工伤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消息。通常都在退休职工增加基本养老金之后调整,调整标准略高于基本养老金调整。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一般在职职工工资水平增加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标准也应相应增加。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