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取得的方式分为:出让、划拨两种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取得的性质分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土地用途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土地分类】: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使用的土地利用现状体系,根据土地的用途、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将我国土地分为了8大类、46小类。8大类土地是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土地。
土地公开出让的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和挂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4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