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多少金额可立案,到哪个

2025-03-17 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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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侵占罪是根据数额定罪的,各地规定的立案标准都不同。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

回答2: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除了法定的三种财物外(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原则上,仍然属于民事争议。对于法定的三种财物,如果权利人提出要求返还,义务人拒绝的,数额达到2万元以上的,以侵占罪论处。本罪,属于不告不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由当事人自己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条链接:《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