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驾驶证;
(四)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五)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六)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
2、办理流程
(一)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二)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三)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四)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
3、办理期限
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扩展资料
其它说明
1、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2、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3、申请前核查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4、属于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的,还应当核查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5、受理前先行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有机动车违法未处理、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未办理报废注销的情况,应当告知申请人先行处理,再办理业务,若所持驾驶证有效期满截止日期在30日内的,申请人可作出书面承诺后办理有关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业务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4、提供数码照片。
5、属于有效期满换证的,还应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区、县中心医院和上海市卫生局确认的本市市级医院),或者驻地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6、属于达到规定年龄换证的,还应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区、县中心医院和上海市卫生局确认的本市市级医院),或者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7、属于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中姓名、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同时变更的,还应提交驾驶人所属派出所提供的变更情况户籍证明。
提前90天换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