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主动辞职能否去劳动局告发公司违反劳动法主要看你辞职的原因。如果是因公司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导致辞职的,可以去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合同解除补偿。如果公司不存在上述是因个人原因辞职就没必要,即便去了投诉的原因不成立劳动监察部门也不会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当然可以的,随时都可以揭发单位的违法行为。
当然可以,持相关证据去当地社保局申请劳动仲裁,会支持你的,肯定能赢祝你好运。
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辞职的说法。实际上可以直接走人。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就知道该怎么办了,而且会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如果还有问题,你再来问我,如果你满意,请采纳我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