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投标系统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电子招投标系统是一个进行招投标的系统,主要是用于发布招标文件、投递标书以及电子评标。以网络技术为基础,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等业务全过程实现数字化、网络化、高度集成化的系统,主要由网络安全系统与网上业务系统两部分组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是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服务平台。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用品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国有的文艺品拍卖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交易。
二、主体不同
电子招投标系统主体是可以是个人单位,可以私有化搭建的平台,目前大多数电子招投标系统可以和政府合作,提供技术,存在于交易中心,也可以独立成一个平台,整合收集相关招投标功能信息。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主要是以市、县政府名义成立的,有的直接归属政府管理,有的归监管部门管理。
三、功能性不同
电子招投标系统交易平台由基本功能、信息资源库、技术支撑与保障、公共服务接口、行政监督接口、专业工具接口、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构成,并通过接口与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相连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可以看出,中间有包含电子招投标项目内容,但不全是相关信息。主要提供一个交易场所的功能。电子投标是场所里面可以实现的一个功能,但不是仅有的功能。
简单来说,一个是提供交易的场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个是交易的手段之一(电子招投标系统)。
由此也可以得出结论,电子招投标系统可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拥有提供各种公有性、公益性资源交易的场所的功能,所以它可以包含有电子招投标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只是一个进行招投标的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进行整个招投标活动或者其他交易形式的场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会搭建电子招投标系统。
产权交易所是固定地、有组织地进行产权转让的场所,依法设立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产权交易所作为产权交易的中介服务机构,它本身并不参与产权交易,只是为产权交易双方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施及交易规则,保证产权交易过程顺利进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是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服务平台。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用品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国有的文艺品拍卖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