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一审的审限是6个月,二审的审限是3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注意,以上期限都是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在上述期限内就应该判决并送达判决文书。当然,上面是一般情况,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本院院长或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还可以延长,这个延长的时间就不好说了。不知道开庭后是否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