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68岁的临时性员工,工作将近10。还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2025-03-17 23: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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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现在法律上已经没有临时工的概念了。有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者可以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工作。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如果你是非全日制工被辞退也就只有结工钱走人。如果你不是非全日制工,每周工作时间累计超过二十四小时。工资是按月发放,那就是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辞退就要每工作一年经济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10年就补10个月工资,并补缴养老保险,立即办理退休手续。

回答2:

给工资 还要补贴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