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张借条是否有效,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2024-12-01 18: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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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首先,这张借条是有效的,借条中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人等事项都有列明,但是从这份《借条》的内容上看,似乎有点争议,很难判断谁是出借人、谁是借款人。
其次,因为在这份《借条》中没有约定担保人需要承担哪种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担保人在这个借贷关系中需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借条》上的借款到期时间为为2019年4月10日,因此担保人的的保证期间从2019年4月10日起算至2019年10月9日。如果债权人从未在此期间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保证人则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借条》 的内容,担保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因《借条》上有写明借款到期日,因此还款期限从2019年4月10日起算,债权人应当在3年的时效保护期内主张权利,如果超过3年的时效保护期,对方再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债权人的债务就成了自然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了。
你这份借条没有约定利息,如果发生争议的话,你是无权主张利息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有口头约定利息,且对方有归还利息的流水记录。否则,法院如果判下来你胜诉了,利息就是按逾期还款的年利率6%计算。

回答2:

虽然有瑕疵,但有效
由于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因此,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由于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因此,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由于未约定保证期间,因此,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前述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回答3:

你的朋友不用承担保证责任。如下:
保证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为主债务届满6个月。
超过6个月,保证人免责。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回答4:

担保人需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下,承担还款的责任。

回答5:

借条是需要一个中介,或者担保人,这样才可生效,否则这样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