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百货商店进货:不含税进价1350/(1+17%)=1153.85万
进项税额:1153.85*0.17=196.1545万元
2、百货公司销售货物:
不含税销售价:(1250+250)/(1+17%)=1282.05万
销项税额:1282.05*0.17=217.9485万
3、个体零售户销售商品:
不含税销售额310/(1+3%)=300.97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300.97*3%=9.0291万元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所以:A:百货商店本月应纳增值税 217.9485-196.1545=21.794万
B:百货商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196.1545
C:个体零售户本月应纳增值税 9.0291
1、百货店应缴纳的增值税计算如下: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7%*1350/(1+17%)=196.15
销项税额=17%*(1250+250)/(1+17%)=217.95
应缴纳的增值税=217.95-196.15=21.8万
2、个体户应缴纳的增值税=3%*310/(1+3%)=9.0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