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具体流程
1.提出申请。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应有10名以上的业主联名向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要求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物业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1年的,应有20%的业主联名向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要求成立首次业主大会。
2.发出成立筹备组的通知。社区居委会在接到书面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验核材料,确定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后,以社区居委会的名义在物业管理区域张贴公告,向全体业主发出报名参加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的通知。筹备组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
筹备组成员必须是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开发建设单位尚有产权的,还必须包括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单位书面推荐代表参加筹备组(开发建设单位弃权的除外)。
筹备组成员人数宜为5人以上的单数。
筹备组应当在市住建局物业办、镇社区办公室、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筹备组未依法开展工作的,市住建局物业办对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不予备案。
3.确定筹备组成员。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社区居委会对参加筹备组的报名人员进行业主身份验核,并组织全部报名人员召开会议,确定筹备组成员。
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超过预定人数的,社区居委会应将所有报名人员通知到场,按照不同物业类型的比例,采取随机抽签或投票选举的方式确定筹备组成员。
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未达到预定人数,则延长报名时间,继续征集业主报名参加(延长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延长期限过后,仍未达到预定人数的,则暂停指导。
4.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期为3日。
5.首次筹备组会议。确定正式的筹备组成员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市住建局物业办会同镇社区办公室、社区居委会及时召开首次筹备组会议,并安排、布置工作,筹备组推选一名组长负责筹备组工作。筹备组可组建宣传、文书、票务、异议处理等小组开展工作。
6.筹备组的工作。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告筹备组成员名单,筹备组自公告之日起成立。筹备组负责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准备工作;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筹备组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大会的召开形式。
2、参照行政主管部门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草案);
3、确认业主身份和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数及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总业主人数,以幢(栋)等形式建立业主名册;
4、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并确定表决票和选票的发放、监票、验票、唱票及计票的人员名单;
5、组织每栋业主选举栋长(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6、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7、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及征求《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的修改意见。以筹备组的名义发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通知并发放候选人报名表,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和递交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为5日。
筹备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征求全体业主对《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的修改意见。
8.验核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筹备组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通知中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验核(主要验核报名的候选人是否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是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等)。
筹备组验核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情况后,应将候选人的报名情况如实报送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办验核完毕后,由筹备组将候选人报名材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业主对候选人的资格提出异议,并有证据证明该候选人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筹备组应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予以核实,在正式公布候选人名单之前将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者。公示期满后,筹备组确定正式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等等,后面还有很多流程,具体可与我联系,专业成立业委会
您好,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一、业主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范围之类的业主代表组织而成,它代表着业主们的利益,代为反应业主的想法和要求,用来监管和督促物业公司的运作和管理。
二、什么条件下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成立业主委员会不是说只要有业主入住就可以,首先必须要有一半以上的业主入住;而且第一批业主物业费交满两年,并且要有超过30%的业主入住;要么就是第一批业主物业费交满三年。这就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先决条件了。然后业主可以通过会议选举5到11个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
三、怎样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想要成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这就要看个人的情况和能力了,你必须要有工作的时间,较强的组织能力,要有责任心,做事要公平公正,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具备处理民事行为的能力等等。
四、成立业主委员要走些什么流程?
首先,你们得向自己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经过审查以后,只要符合条件,部门会指导成立相关的业主大会筹备组。这个筹备组主要负责制定一是规则、管理规约和选举办法。然后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告知所有业主,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想法。筹备组需要在三个月之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主要负责确认业主的身份和他们的投票权,并且把最后的结果告知所有的业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在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需要通过业主选举才可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