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发布的(妇女权益保护法)有规定的 没什么要求 对在公司上班多长时间没有要求 但是如果生育险的享受要时间要求。 1.女职员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时可在出产后延长 15天,生多胞胎时每超过一人增加15天. 2.24岁以上的女职员生第一胎时可延长30天或不延长休假奖励工资的50%的 奖金. 3.当女职员在连续病假中生产时从生产前15天开始按产假计算,超过的日期则 按当初的病假处理. 4.有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员,每天可给两次的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 两次时间合并为一次为1小时)双胞胎时可各增加30分钟. 5.根据计划生育规定产假结束后,因孩子身体虚弱或上班距离远有困难时,公司 可根据情况在6个月以内给休假. 6.自然流产时可给15天假. 7.女职员在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公司不因此降低其基本工资,在此"三期" 内,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则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三期"结束. 8.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员一般不安排其进行加班,对不能胜任原工序工作的, 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可安排其它工作. 9.女职员在哺乳期内,一般不安排其进行加班. 10.流产时可根据怀孕期采用以下休假 . 怀孕3个月以内 15天 . 怀孕 3个月以上 - 4个月以下 30天 . 怀孕4个月以上 - 7个月以下 42天 以上假期均应支付工资,或享受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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