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二三事
国家法定节假日一共11天: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一、元旦放假1天; 春节放假3天,放假起始时间为除夕; “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二、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 三、附:2008年法定节假日的安排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了2008年法定节假日的安排。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作出具体安排。 元旦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 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春节2月6日—12日(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 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节)、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 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 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劳动节 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 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 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 其中:6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8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9日(星期一) 中秋节 9月13日—15日放假3天 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国庆节 9月29日—10月5日放假7天 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上班,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国家法定假日一共11天。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