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有哪些

2025-03-20 14: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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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合作化的起源可追溯到革命根据地、解放区时期,那时许多农村组织了互助组进行农业生产。1953年大规模经济建设与农副产品供应紧张的矛盾,使中国共产党更加关注如何加强农业发展问题。1953年底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运动迅速在全国展开,1954年农业合作社的数量比1953年增加了15倍,已大大突破了原定的发展计划。1954年4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提出1955年合作社要发展到30万个或35万个。1954年11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互助合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在1955年春耕前将合作社发展到60万个。于是,1954年冬、1955年春全国农村掀起建立合作社的浪潮,1955年3月全国农业合作社达到67万个,经过整顿仍然达到65万个。由于农业合作社短期内增长过快,不少新社在生产经营方面出现许多问题,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提出整顿和巩固合作社。1955年3月,毛泽东同意农业合作社“停、缩、发”的方针。但他在1955年四、五月外出考察后,对中央农村工作部提出的发展合作化方针产生不同的看法。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作了《关于农业合作社问题》的报告,严厉批评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的政策,提出农业合作化不是下马的问题,而是赶快上马的问题。毛泽东的这一报告,推动全国农业合作化进入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