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出院后的医药费处理方式是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以后,按照伤残鉴定的级别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其医疗费、工伤期间的各种赔偿、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等,其中医疗费的报销需要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以及各种发票等。
二、工伤出院后的护理费的处理方式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一般来说,护理人员是有固定收入的,按护理人员的收入支付护理费,如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地区平均工资支付。
职工发工伤事故应该按规定向劳保障局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劳部门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能自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由所单位负责 用单位未提供护理或同意职工自安排护理护理费标准按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专门护工护理按护理费单据载明金额确定;
2、安排固定收入源亲属护理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金额确定超度职工社平均工资;
3、安排固定收入源亲属护理按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护理员原则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明确意见除外工伤职工院需护理应凭医疗机构证明按述标准执行用单位安排护理员单位需再另行支付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由所单位按照本单位公差伙食补助标准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能力鉴定委员确认需要护理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护理费 职工工致残鉴定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性伤残补助金同伤残等级同伤残补助金标
有了认定书,而且是骨折,那就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啊,自己/亲属去做。然后再看工伤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个人申请辞职的还有另外两个一次性)。
另外停工期需要护理的单位负责,要么单位出护理费,要么给你找护工,不给钱的去申请劳动仲裁。停工期的工资也不对,应该给正常工资福利,就算不是正常工资,那就按照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而不是最低工资,这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齐的。
但是你说的工伤认定是厂里做的,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没有一家用人单位有资格有权利做出工伤认定/鉴定的结论,你看工伤保险条例就知道,只有社保行政部门才能给你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发给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你应该说“厂里去申请了工伤认定”“洛阳社保局做出了工伤认定的结论”和“洛阳社保局发给你工伤认定书”
如果不知道受理这份工伤认定书是不是真的,直接去社保局的工伤认定科查一下不就是了,社保局也有一份原件留存的
工伤鉴定必须是当地政府劳动保障局做的可能就因为你不懂政策让厂里钻了空子不给你任何赔偿因为你的工伤鉴定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赶快债当地劳动保障局申请做工伤鉴定吧取得劳动保障局的工伤鉴定的告诉资格认定书厂里就不敢不给你赔偿了包括护理费
职工发工伤事故应该按规定向劳保障局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劳部门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能自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由所单位负责 ;
用单位未提供护理或同意职工自安排护理护理费标准按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专门护工护理按护理费单据载明金额确定;
2、安排固定收入源亲属护理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金额确定超度职工社平均工资;
3、这种情况你就可以去到劳动仲裁需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