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岁了,今天我要去更改名字。家里人同意了。请问还能改吗?需要哪些证件和证明呢?

2025-03-29 20: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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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正当理由”通常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不雅文字等;4、父母离婚需要更改姓氏的;5、变更收养关系的;6、其他需要变更姓名的情形。

回答2:

能改、要出生证明、户口簿、村委证明、差不多了

回答3:

恐怕改不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