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你的情况来看,首先你的宾馆违反了《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三)、(五)项之规定;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1、消防队的处罚显然是不合理的,对你的处罚按最低额度至少是(30000+30000+30000=9万元),现在只处罚你5万,显然不合理。2、罚款该由谁来买单?首先,你的宾馆是否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上谁是法人就罚谁。若没有执照,那实际经营人是谁,就罚谁。